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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深圳中招计划公布 公办录取率51

作者:中科苑    发布时间:2020-06-16 18:00:35


 

      2014深圳中招计划公布 公办录取率51.2%

我市下达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普高录取率可超70% 指标生名额超过8000

首次开设综合高中试验班 2015年起取消高中择校生

  日前,市教育局下达了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体供给充足,招生计划人数超过中考报名人数;普高学位占中考考生数71.2%,公办普高招生人数比2013年增加近千人;33所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名额超过8000人。全市中考填报志愿将于528开始。

  高中招生人数超过中考报名人数,普高录取率可超70%

  2014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为59610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加上省()属中职类学校面向我市的招生计划,总数达到65168人,超过中考报名人数5558人。本市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占中考考生数的71.2%,比2013年增加1888;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占中考考生数的51.2%,比2013年增加近千人。按照我市随迁子女中考政策,不符合中考报名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三学籍的随迁子女也可报名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不能参加中考划线录取,因此,实际参加划线录取的人数将小于中考报名人数,公办普高录取率将高于51.2%。据预测,2014年公办普高录取率将比2013年有所提高。

  提高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比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为了进一步发挥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改革的导向作用,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4年,我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将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35%,参加指标生分配的高中学校增加至33所。33所优质普高共安排指标生计划8202人,比去年增加2103人。

  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规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经指标分配系统进行具体计算,33所试点高中学校实际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将通过深圳招考网和市招考办免费发放给每一位中考考生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予以公布。

  开展综合高中改革试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近年来,我市在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市中职学校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实行免学费和资助政策,打通升学通道,对中考考生的吸引力逐步增强。

  目前,中职学校毕业生可直接就业,也可参加广东省高职类高考(“3+证书考试),或者参加普通高考。直接就业的学生,就业后可通过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接受在职学历教育。参加高职类高考的考生,只需在通过中职技能课程考试的基础上,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的高职类高考,考试压力较小,录取率也较高。中职毕业生只要参加普通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也可以和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由于中职学校课程设置与普通高中不同,考生备考难度较大。

  为了进一步加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沟通衔接,完善学生学习和就业的立交桥,增强学生发展的选择性,我市计划逐步开展综合高中改革试验。

  2014年,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被确定为全市首个综合高中试点学校。该校综合高中试验班开设学术性课程、职业类课程、出国留学课程、技能实训课程。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意愿、择业意向选择组合课程,实现个性化发展。今年,该校除单列招生计划招收普高生100人外,还计划从高一职高新生中根据学生意愿选拔100人组建综合高中试验班。

  综合高中毕业生将兼具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优势,有直接就业、参加普通高考、参加高职类高考以及出国留学等多种路径可供学生灵活选择。开展综合高中改革试点,不仅有利于增强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减轻普通高中的学位压力,更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探索。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中自主招生新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的要求,市教育局支持普通高中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既能体现高中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化发展,又能确保公平公正的自主招生新机制。

  2014年,市教育局同意深圳中学、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在总结往年自主招生试点经验基础上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同时同意深圳高级中学面向本校初中部毕业生开展自主招生制度性探索,允许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允许梅林中学、市美术学校、新安中学、横岗高级中学等4所高中学校开展美术班自主招生试验。我市将通过不同层次、不同目标、不同内容、不同风格的公办普高自主招生试点,积累自主招生改革经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同时,列入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高、中职学校均可申请开展自主招生。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对象为已参加我市2014年中考的考生,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划线录取后进行。2014年共有19所中职学校(详见深圳招考网及各有关中职学校网站)申请开展自主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所就读学校学籍的我市初三毕业班学生,考生户籍不限。

  市教育局要求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严格遵守我市招生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进行招生宣传,让考生准确了解本校的办学情况、自主招生程序、录取标准、收费标准、住宿情况等,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误导考生报考,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报考,不得超越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我市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高择校生招生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高中正取生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要求,逐年减少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从理想时的25%下降到2014年的10%。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我市2015年起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

  取消择校生招生,意味着所有中考考生均不需再交择校费(我市高中择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其中包含普通生应交纳的学费)。这对2015年后的中考考生来说,是一大利好

  近几年,我市在逐年减少择校生招生计划的同时,逐年增加了D类正取生的招生计划。2015年,我市取消高中择校生招生后,将根据近年择校生录取人数中AC类考生和D类考生的占比情况,相应增加AC类和D类正取生的招生计划,保障各类考生的录取率不因取消择校生招生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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